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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補助 | 新北市低收入戶

新北市低收入戶

一、補助對象

設籍並居住新北市市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申請急難救助: (一)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。 (二)戶內人口發生意外事故致死。

二、補助內容

1.喪葬補助: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;非付擔家庭生計者死亡,最高補助1萬元;低收入戶最高補助3萬元

三、申請補助應附文件

無力殮葬喪葬補助: 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、死亡證明書、喪葬費用收據正本,切結書、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印本、印章。

四、其他書證

(一)申請表
(二)領據
(三)相關證明文件
(四)申請人身分證(查驗後歸還)
(五)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
(六)亡者除戶戶籍謄本

五、申請方式

符合「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」之補助對象,請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,本補助由區公所審核後核定撥款。交付方式: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,經公所審查符合資格者,補助款項由區公所撥付申請人。

六、辦理前先以電話連絡確認並以社會局規定為主

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電話:(02)2960-34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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